關于開展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出國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院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院國際化人才培養,深化開放合作,推進“雙一流”建設,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工作安排,現組織申報2021年度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辦法通知如下:
一、 選派原則
1、選派工作應結合研究生培養、科研基地和平臺、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學科建設的實際需要和發展規劃。
2、堅持“三個一流”原則,選拔最優秀的學生,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一流院校或國際知名的研究所及實驗室(不含港澳臺地區)師從一流專業導師。同時,請慎重考慮疫情發展等可能影響實際派出的情況,合理選擇留學單位及安排留學期限,避免造成無法派出或無法按期畢業等情況。
3、院屬各單位必須在確保選派學生質量基礎上,積極推薦聯合培養博士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的候選學生,重點推薦國內導師已與國外接受院校、導師有合作科研、課題或研究的學生。
二、 選派辦法
1、院屬各單位根據研究生培養及學科建設需要,布置遴選、推薦工作,并須安排專人負責此項工作。指導申請人做好申請準備,充分發揮國內導師在對外聯系、制定學習計劃等方面的作用,通過國內外導師間已有的國際合作渠道赴國外學校,實現真正意義上的聯合培養。
2、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采取“個人申請、導師及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院研究生院應提前做好項目宣傳指導,并按照國家留學基金委相關要求,做好項目申請人的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認真組織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工作,對申請人的資格、綜合素質、發展潛力、出國留學必要性、學習計劃可行性、品德修養及身心健康情況等方面進行評審并出具有針對性的單位推薦意見,同時確保申報材料符合項目相關要求。
3、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項目主要依托導師與國外高水平教育機構合作渠道選派(單位與個人渠道);同時可利用教育部/留學基金委與國外大學、科研機構合作項目渠道選派(專項)。
三、申報進程安排
申請人類別 |
時間 |
工作安排 |
負責部門/人 |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 |
2021年2月1日前 |
項目宣傳和指導。 |
研究生院 院屬各單位 |
2021年3月1日前 |
申請人查看選派辦法,確定是否資格符合條件,自行或通過所在單位對外聯系,取得正式外方邀請信并準備項目申報材料。 |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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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0日前 |
1、院屬各單位根據項目實施辦法,認真進行選拔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和國內導師推薦信,院屬各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審核責任。 2、統一將本單位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進行二次審核。 |
院屬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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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前 |
研究生院對申報材料復核后向國合局報送最終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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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20日 |
經院屬各單位推薦和研究生院審核后的申請人按留學基金委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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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0-31日 |
1、通過信息平臺上報單位推薦意見,并上傳相關文件。 2、匯總、整理紙質申報材料,并向留基委提交推薦公函和申報名單。 |
院國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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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5月 |
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并通過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公布錄取結果。 |
留學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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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 |
自行下載打印錄取通知及錄取材料。中外合作獎學金的錄取結果需與外方確認后陸續公布。 |
錄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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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以后 |
對外聯系確認、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明、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陸續派出。 |
錄取人員 |
聯合培養博 士研究生 |
2021年5月1日前 |
申請人查看選派辦法,確定是否資格符合條件,按項目要求、依托導師現有科研合作渠道展開對外聯系,制定研修計劃,準備申請材料。 |
申請人 |
2021年5月10日前 |
1、院屬各單位根據項目實施辦法,認真進行選拔推薦,并出具單位推薦意見和國內導師推薦信,院屬各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審核責任。 2、統一將本單位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進行二次審核。 |
院屬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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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5日前 |
1、根據留基委要求組織專家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評審,出具“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并在院內公示擬推薦名單。 2、研究生院對申報材料復核后向國合局報送最終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 |
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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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5-20日 |
經院屬各單位推薦和研究生院審核后的申請人按留學基金委的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
申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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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0-31日 |
1、通過信息平臺上報單位推薦意見,并上傳相關文件。 2、匯總、整理紙質申報材料,并向留基委提交推薦公函和申報名單。 |
院國合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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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7月 |
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確定并通過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公布錄取結果。 |
留學基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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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以后 |
1、自行下載打印錄取通知及錄取材料。 2、對外聯系確認、簽訂《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協議書》、辦理簽證、國際旅行健康證明、預訂機票等派出手續,陸續派出。 |
錄取人員 |
四、注意事項
1、各單位應根據項目申報要求,提前開展廣泛宣傳和思想動員工作,做好申報人員選拔推薦并積極指導申報人員準備相關申報材料。實行“研究所-研究生院兩級審核”模式,加大對申報材料把關力度,確保申報材料質量和項目錄取率。
2、高度重視并認真做好留學人員的國外管理及回國服務工作,留學人員派出后,應加強對其指導和檢查,保持定期聯系,協助國家留學基金委、駐外使( 領) 館做好其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國學習/工作。
3、重視和加強出國留學效果評估和總結宣傳,年底對當年選派情況、當年錄取未派出人員名單及原因;往年派出人員在外學習情況、取得的初步或階段性成果、典型事例;已回國人員去向、主要工作業績;執行工作中的主要問題、改進措施及建議等方面進行總結。
4、請務必提前開展相關工作,嚴格按照時間要求提交相關材料,逾期將不再予以受理。
聯系人:張立濱 楊 修
電 話:010-82105696 8210947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12號(100081)
中國農業科學院國際合作局
2021年1月25日